厦门分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1-8-9 10:40:26 来源:tannet 浏览次数:292
厦门分公司注册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一、厦门分公司注册名称
原来母公司的名称后加上“厦门分公司”即可.如登尼特资讯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等。
二、厦门分公司注册资金
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
三、厦门分公司注册母公司和负责人
母公司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是原来母公司的法人代表,也可以任命其他人。
四、厦门分公司注册注册地址
分公司注册地址须是商用楼,申请前须提供租赁所盖章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提供企业或股东的房屋产权证明。有些行业还需要获得消防及环保等部门审批。
五、厦门分公司注册经营范围
其经营范围与母公司相同,不可以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
六、厦门分公司注册提交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公章);
3.隶属公司章程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3份;
6.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外国人护照复印件+出入境章复印件;
7.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8.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写字楼的提供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一式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要求:以投资者姓名或名称租用场地20平米以上 //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 // 用途为办公或商用)。
备注:(1)所有递交给政府部门的文件的签字须是黑色水笔,(2)涉及到外文的须翻译成中文,并且加盖翻译单位的公章。
七、厦门分公司注册办理程序
委托书—交预付款—核名-工商登记备案并办理工商执照—到公安局指定机构刻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开立基本帐户—办理国,地税务证— 开专用帐户—交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