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注册个体工商户
更新时间:2021-8-16 10:24:34 来源:tannet 浏览次数:401
厦门注册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主要以商铺门店为经营方式,通过零售商品和提供民生服务为手段获得收入。
1、个体工商户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即区域名+主营行业+商号+后缀。
2、注册资本:个体工商户是以经营者的所有财产出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不需要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3、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注册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个体工商户以家庭名义注册,财产就是整个家庭共有的。 港澳台人士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
4、经营范围:个体工商户可以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制造、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农林牧渔、文化、建筑、采矿以及居民服务等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禁止其进入的行业。只要是不违反国家法律,都可以经营。除非国家管制的特殊品,要得到经营许可。
5、法律地位:个体工商户的对其经营的资产和合法收益享有所有权。个体工商户可以在银行开设帐户,向银行申请贷款,有权申请商标专用权,有权签订劳动合同及请帮工、带学徒,还享有起字号、刻印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