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外资代表处注册流程
更新时间:2019-1-9 18:10:44 来源:tannet 浏览次数:668
厦门外资代表处注册作为一个代表母公司在国内的业务联络机构,常用于来宾接待,加强母公司和当地企业、政府的关系合作,代表母公司处理在当地的一些事宜。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所以其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但它不需要注册资金、办理审批手续快,还可利用代表处让更多的外籍人员有机会申请工作签证、居留在中国就业的。那么如何在厦门注册外资代表处?需要什么材料?我们来看看。
厦门外资代表处注册作用
注册外资代表处可以成为外商产品之中国地区代理商,可配合保税区或进出口公司操作;外商精密仪器、设备制造商之大陆售后服务;意图进军大陆市场之台湾贸易进出口商,配合大陆外贸进出口公司,就可以完成进出口动作,基本上设立办事处,就已具备类似贸易公司的功能;知识产权型企业,可在中国代表其母公司授权其产权之使用,并有监督盗版侵权之举发功能。
厦门外资代表处注册资料
1.派出企业必须成立两年以上;总公司证照原件及印章(备用);总公司资料,律师公证原件二份(属外国企业的,须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文件(原件),属港、澳地区企业的,须提交经中国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认证的文件,并分别经中国港澳法律服务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原件,属台湾地区企业的,须提交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的证明文件)。
2.首席代表和一般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备用),一寸彩照2张,简历一份,来厦时间,住址,联系方式;(如首席代表为港澳人,需提供回乡证);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3.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和简历(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或代表为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无需公证认证,但任命文件仍需公证认证),代表机构代表(含首席代表)人数不得超过4人;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外国(地区)企业翻译的,须加盖该企业印章确认;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厦门外资代表处注册流程
跟登尼特公司签署协议,交付定金,签署文件,交付所需资料,工商局网上申请,办理工商登记证、首席代表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代表处刻章(公章、首席代表章、财务章),办理税务登记,办理外汇登记,统计登记,办理海关登记证。
注册厦门外资代表处只能非经营活动,可以理解为从事与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有关的业务联络活动,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先在设立厦门代表处可以避免盲目进入陌生市场,先对该国或地区进行市场信息收集及初步业务联络,为以后正确的投资厦门打下基础。如果您想在厦门注册代表处,您可以委托登尼特代办,咨询电话:0592-5330525,厦门地址:思明区嘉禾路23号新景中心A座2606室。